《海相油气地质》出版伦理与规则
为了加强期刊出版职业道德与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撰写、投稿、审稿、编辑和出版过程及行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海相油气地质》依据著作权法、学术出版规范及出版伦理要求,结合本刊的实际情况,制定《海相油气地质》出版伦理规范。
1.审稿制度
(1)期刊执行“双盲审”同行评议制度,稿件同时送2名审稿人评议,对审稿人和作者信息进行双向屏蔽。
(2)作者可向编辑部推荐一名或数名论文专业领域的学者作为备选审稿人。
(3)期刊审稿人包括编委会成员、青年编委会成员、作者推荐的学者及其他具备审稿条件的学者。
(4)对于特约稿件、组稿稿件,在约稿人或组稿人审稿之后,可只送1名审稿人进行同行评议,或者由熟悉论文专业领域的编辑审稿。
(5)《海相油气地质》审稿流程:编辑部初审(包括查重)→退稿或送专家外审→退稿或退修→作者修回后退稿、再审或拟录用→再审后退稿或拟录用→主编终审退稿或录用。
2.作者的出版伦理规范
(1)作者为对论文文稿或科研成果作出实质性贡献并同意署名者,否则不得列为论文的作者。
(2)作者在投稿时应署明作者及单位。作者的署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3)作者对论文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研究结果负有责任,不得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及结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4)作者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应给予客观评价,在稿件中正确标引,并按照有关规定指明其出处。
(5)作者在投稿之前应对论文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及作者所属公司的商业秘密。
(6)作者不得将稿件同时投给多个期刊,对已经发表的稿件不得重复发表。
(7)作者推荐评审专家时应遵从回避原则,避免推荐同事、老师、朋友及合作方等存在利益关系的评审专家。
(8)作者应尊重评审专家的审稿意见,按照审稿意见修改完善稿件。如果对审稿意见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答辩。
3.编辑的出版伦理规范
(1)编辑部对来稿采用统一规范的评审流程,严格履行审稿程序,及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同行评议结果和最终评审结果。
(2)编辑部采用“双盲评审制度”,对作者、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编辑部和编辑在论文发表前对稿件内容保密。
(3)编辑严格按照科技论文写作规范、编辑出版规范对稿件的体例、结构、文字、图表、数字及量和单位进行编辑加工,提升稿件的编校质量和学术质量。
(4)编辑尊重作者的写作习惯和行文风格,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保障稿件学术上的完整性,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修改稿件的重要观点和重要内容。
(5)编辑部保护作者及作者单位的知识产权,不违规使用作者的研究成果。
4.审稿人的出版伦理规范
(1)审稿专家应了解期刊的定位及审稿要求,审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与所评审稿件是否匹配。如不匹配,应及时告知编辑部更换评审专家。
(2)审稿专家与稿件作者及作者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时,应主动告知编辑部并回避评审该稿件。
(3)未经编辑部许可,审稿专家不得将论文转给他人评审。
(4)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因故不能按时评审,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
(5)审稿专家应对稿件内容保密,不得违规使用作者的研究成果。
(6)审稿专家在审稿过程中应审查稿件是否存在剽窃、篡改、伪造、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果怀疑存在这些行为,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提供相关信息。
(7)审稿专家应遵从学术自由原则,对稿件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提出合理、可实现的建设性意见。审稿专家不得在缺乏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学术观点强加于作者,要求作者引用自己的论文和观点。
5.学术不端行为的识别与处理
本刊采用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投稿论文和将要出版的论文进行查重,并由审稿人和责任编辑对论文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实验数据、图表、成果认识等重要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认定结果作出处理。
(1)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以下行为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①较大篇幅地复制、抄袭他人研究报告、论文中的文字、数据、图表等内容,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②引用他人的观点、数据、图表等,未注明出处或未列出相应的参考文献。
③伪造、篡改实验数据、调查数据、文献资料及研究结果。
④将团队的研究成果作为个人的成果独立发表论文,或者论文署名与排序与其实际贡献不符。
⑤将同一稿件同时投给本刊和其他期刊,或者对已经发表的论文略作改动后再次投稿。
(2)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本刊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①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编辑部及时通知作者,并允许作者做出解释和申辩。
②对未注明出处或未列出相应的参考文献、论文署名不当等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要求作者进行整改,完成修改后决定是否录用。
③对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篡改实验数据、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对稿件作退稿处理,对作者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作者单位和相关学术团体,由他们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④对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本刊在5年内不接受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所撰写的论文。
6.知识产权申明
(1)论文一经录用,编辑部向作者发出“录用通知书”,论文作者需与编辑部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作者将其对论文拥有的以下权利转让给编辑部:①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②翻译权;③复制权(包括印刷、复印、电子版复制等制作方式);④发行权;⑤信息网络传播权;⑥展览权。
(2)如果作者、审稿人、编辑部及网络出版平台之间因论文出版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应基于法律精神和出版伦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依据中国知识产权法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编辑部为纠纷解决提供必要的协助。